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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出台对车市刺激不大
 

6月13日,财政部、商务部联合公布了《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》,明确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。

2012年1月1日—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,使用6年以上(含6年)且不到15年,车长大于4.8米(含4.8米)、小于7.5米,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,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;使用8年以上(含8年)且不到15年,车长大于6米(含6米)或者乘坐人数大于20人(含20人),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,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;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-19人,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,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;使用10年以上(含10年)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(含12000千克)的重型载货汽车(含普通货车、厢式货车、仓栅式货车、封闭货车、罐式货车、平板货车、集装箱车、自卸货车、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,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),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。与2009年出台的汽车“以旧换新”政策相比,此次补贴范围排除了轿车,仅锁定在以商用车为主的三类汽车上,补贴的最高金额上涨到了1.8万元。

业内人士认为:此次补贴范围相对较小,补贴力度低。对车主而言,与其报废补贴,还不如二手车转卖,此次补贴将难以达到预期效果。新政策的推出或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汽车市场所面临的问题,且存在边际效用递减现象。最根本的还是要调整结构,转变汽车与行业的增长模式;同时解决汽车工业发展与环境、交通之间的矛盾,最终使汽车市场回归到理性、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上来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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